在利害关系人行使撤销权的诉讼里,诉讼主体有着明确界定。原告为利害关系人,像因债务人特定行为致自身债权受损或有受损风险的债权人等。被告一般是实施可撤销行为的债务人。
针对第三人,要区别对待。若其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例如受益于债务人可撤销行为的受让人,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若第三人对诉讼标的主张独立权利,便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利害关系人行使撤销权时,应按法定程序和条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 要精准把握法定条件,确保符合要求;同时,仔细确认有管辖权的法院,避免因管辖问题影响诉讼进程;准备好充分证据,清晰证明自身权益受损与债务人行为的关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