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迟延在15日内,每迟延一日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500元整的违约金;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相当于乙方已付房款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予退还:
(1)提供的证件等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2)拒绝购买该房屋或迟延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15日的。4、房屋交付后乙方装修后,如甲方违约的,按装修票据赔偿乙方装修费,如乙方违约的,装修归甲方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