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不想过早暴露答辩思路,可选择不提交答辩状,这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
(二)要是被告希望表明立场或尝试与原告沟通和解,也可主动将答辩状给原告,但要注意遵循法定送达程序要求。
(三)即便被告提交答辩状,也不是直接给原告,而是由法院在收到后的5日内将副本送达原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