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要全面清晰地向法院展示自身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等材料,来表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好的生活。
(二)若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父亲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母亲患病的诊断证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等,以便在争取抚养权时有力举证。
(三)若双方都有意愿且认为轮流抚养对孩子有利,可以签订合理的轮流抚养协议,明确抚养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