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察院在犯罪嫌疑人拘留37天后被移交时,处理方式多样。审查逮捕方面,若满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条件,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继续被羁押;若不符合逮捕条件,如证据不足或无社会危险性,则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会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 审查起诉方面,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依法提起公诉;犯罪情节轻微,按刑法规定无需判刑或可免除刑罚的,可决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
3. 建议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务必扎实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避免后面因证据问题导致案件进展受阻。检察院在审查时要严谨细致,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严格把关,保障司法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