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意味着外地户籍人员无法在南京办理协议离婚,只能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此规定旨在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与管理的规范。
(2)诉讼离婚方面,若被告在南京居住满一年且能提供有效证明,如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等,证明南京为其经常居住地,外地人则可在南京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证据后,法院会依法审理并判决。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其合法权益。
提醒:
办理离婚手续前,先明确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再根据自身户籍及居住情况确定办理地点。涉及诉讼离婚,注意收集能证明经常居住地的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