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被申请撤销后不当然停止执行,这一规定平衡了当事人权益与仲裁执行效率。
1. 法院受理撤销申请后,若认为可由仲裁庭重新仲裁,会通知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这给予仲裁庭弥补可能存在的裁决瑕疵的机会,保障仲裁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若仲裁庭拒绝,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 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如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才根据情况裁定中止执行。这种谨慎的规定避免了当事人随意通过申请撤销来阻碍执行进程。
3. 若最终仲裁裁决被撤销,执行程序终结;未被撤销则执行程序继续。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合理行使权利。同时,法院应严格审查,确保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仲裁裁决的既判力和执行的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