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东莞离婚情况因离婚方式而异。协议离婚时,按规定夫妻双方要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外地人在东莞无法协议离婚,需返回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而诉讼离婚,若被告在东莞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有居住证等能证明其经常居住地为东莞,原告就能向东莞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离婚证效力等同。
解决措施和建议:
1. 对于想在东莞离婚的外地人,先确定选择的离婚方式。
2. 若选择诉讼离婚,提前准备好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在东莞的相关材料,如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等,以便顺利提起诉讼。
3. 无论哪种方式,都可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