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拐卖妇女罪,当面临该罪指控时,要查看犯罪行为是否符合加重情形的界定标准,比如是否真的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等,以此争取恰当量刑。
(二)针对非法拘禁罪,若存在殴打、侮辱情节,要考虑情节的严重程度及对量刑的影响。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要关注认定是否准确。
(三)如果行为同时涉及这两个罪名,重点分析是否构成牵连犯等罪数形态,根据具体情况争取更有利的定罪量刑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