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房屋性质是关键。仔细审查拆迁房的来源,比如是否一方婚前房产单纯拆迁转化,有无另一方因素介入。若能明确是一方个人财产转化,那么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考虑房屋实际使用情况,长期居住使用的一方在判决时可能更有优势。同时衡量双方对房屋取得的贡献,比如出资等情况。还要照顾无过错方和抚养子女一方权益。
(三)关于分割方式。若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要给另一方合理折价补偿。双方都想要房且条件差不多时,竞价是可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