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携带凶器型抢劫罪的认定要点涉及凶器、携带及目的等多方面。“凶器”有性质与用途之分,性质上的凶器如枪支等本身具备杀伤属性,用途上的凶器像菜刀正常非杀伤用途但犯罪时可成凶器。
2. “携带”强调现实可能性,意味着行为人能随时运用凶器实施暴力、胁迫行为,若凶器放置在难以即刻获取之处,则不应认定为“携带”。
3. 携带目的必须具有非法性。合法目的携带后临时起意抢劫不属此类;只有为实施抢劫等犯罪而携带凶器,且在犯罪过程中通过显示或暗示有凶器,让被害人因恐惧不敢反抗从而取得财物,才能认定为携带凶器型抢劫罪。
建议司法实践中,对于凶器的认定要结合其本质属性及实际用途准确判断;对携带的现实可能性需根据具体场景和实际情况审慎分析;对于携带目的非法性要全面审查证据,避免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