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保险合同存在特别约定免责条款致部分免赔时,依法律规定,保险公司订立合同时有对免责条款提示与明确说明的义务。若没履行此义务,该条款不生效。投保人有权利查看合同条款及确认投保时有无被告知。
(2)保险公司无理少赔情况,投保人首先应积极与对方保险公司沟通,清晰表明对方全责需全额赔付,同时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有力证据,促使其重新核算赔偿金额。
(3)若与保险公司协商没有结果,投保人可向银保监会投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4)若投诉仍未解决问题,投保人要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清单、医疗票据等关键证据,向法院起诉,借助司法力量让保险公司足额赔偿。
提醒:
遭遇保险公司少赔,先看合同条款,再积极协商,合理利用投诉与诉讼手段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