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鉴于甲方要求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工程量相应有变化。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1. 工程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以及应甲方要求出现的项目增加统称为项目增项表,增项表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质保时间。
2. 除本合同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 增项表确认后,增项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4. 本协议价款
经对乙方预算报价审核、比较后,确定合同价金额为:
(大写) 壹拾陆万伍仟零捌拾肆元柒角陆分元整(人民币) ¥:16508
4.76元。
5.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前, 须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