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打算在宿州市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要清楚知晓 30 天冷静期的规定,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和沟通。冷静期内仔细考虑婚姻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
(二)若决定走协议离婚流程,30 天冷静期届满后,一定要在接下来 30 天内,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避免错过时间导致前功尽弃。
(三)要是一方坚决想离婚,另一方态度不明朗,或担心冷静期内有变,可考虑选择诉讼离婚途径,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