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仲裁文书送达无人签收退回,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包括同住成年家属或指定代收人签收、公告送达,同时要核实送达地址,缺席仲裁需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解析:
当仲裁文书无人签收退回时,若受送达人是自然人,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等同于送达;存在指定代收人的,代收人签收有效。若这些情况都不适用,可采取公告送达,仲裁机构会在官网、指定媒体等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且不同仲裁规则对公告期时长规定不同。此外,务必核实送达地址准确性,因地址有误退回的,仲裁机构可依新地址重新送达。后面即便被送达人未实际收到文书而缺席仲裁,仲裁庭也能依据现有证据和规则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缺席方要承担不利后果。若大家在仲裁文书送达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不太清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