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原告而言,应积极按时参与庭审,避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否则会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原告更需重视庭审,防止法院对反诉缺席判决。
(二)对于被告,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等;若下落不明,要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避免因未接收法律文书而被缺席判决。
(三)法院在审理时,应全面调查未成年人相关情况,谨慎适用缺席判决,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