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同走私对象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有别。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走私假币,总面额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虽未明确“数额较大”表述,但有如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等情节对应量刑。
2. 认定走私数额较大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要考虑货物物品种类、偷逃税额、物品数量价值等,依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具体判定。
3. 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对不同走私对象认定标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同时执法人员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准确把握法律和司法解释,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正确认定走私数额,依法打击走私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