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方面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积极出庭参与诉讼,若不想面临不利判决,可提前准备好答辩状、证据等,按时出庭行使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应配合司法程序,若有特殊情况,可及时向法院说明争取合理安排,避免被强制到庭。
(二)原告方面
民事诉讼中,原告若无正当理由不能不出庭,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要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避免被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