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处理因长时间不联系导致的婚姻问题,可先尝试夫妻双方协商交流,看能否修复感情。
(二)若感情无法修复,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可收集双方长时间不联系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