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被羁押,亲属应尊重法律规定,不强行要求在场,可让律师单独会见当事人,保障会见顺利进行。
(二)若当事人未被羁押,亲属在场时要听从律师安排,不干预律师与当事人的协商,维护协商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三)亲属无论何种情况都应避免传递不当信息,以免影响案件进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这体现了律师会见在押当事人具有相对独立性,一般不允许亲属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