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被侵权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等行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环境污染侵权纠纷诉讼时效设为三年,是为了督促被侵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若超过二十年权利才被主张,法院通常不予保护,这是出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多方面考虑,但特殊情况经权利人申请,法院可决定延长。而诉讼时效中断制度也有其合理性,当被侵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向环保等有关行政部门请求处理时,表明其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此时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能更好地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清楚诉讼时效的具体适用情况,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