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监视居住超期未解除,被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可按规定流程申请及申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当监视居住超期未解除时,被监视居住人可书面或口头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机关提出解除申请,说明超期情况。若该机关不处理,可向其上级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人民检察院有法律监督权,可要求相关机关纠正。相关机关收到申请后需及时审查,确实超期的应立即解除。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监视居住超期未解除等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