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特定重大复杂案件及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案件还能进一步延长,发现新罪重新计算期限,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有明确规定。一般案件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这是基本要求。对于案情复杂到期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两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还能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并且侦查中发现新的重要罪行,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如果大家在刑事诉讼期限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