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故意伤害致二级轻伤的犯罪嫌疑人
若想从轻或减轻处罚,可选择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争取立功,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积极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积极赔偿,争取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二)若司法机关方面
在量刑时要全面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综合多方面因素公平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