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合同提前解除且无违约、未达扣除条件时应退还,若对方拒绝退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意味着双方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设立目的达成,理应退还,像建筑工程合同施工方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发包方就需退还。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且无违约行为,也不存在扣除保证金的理由,应当退还。并且若合同约定了扣除保证金的具体情形,未出现这些情形时保证金也应退还。如果遇到对方拒绝退还保证金的情况,先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当事人有权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在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面遇到问题,可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