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诈骗金额达百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应主动自首,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可体现认罪态度。
(二)积极立功,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帮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
(三)积极进行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并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提交相关谅解书给司法机关。
(四)若处于共同犯罪中,要明确自身的地位和作用,如实陈述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