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网络诈骗案的当事人及家属而言,要清晰了解拘留转逮捕的时间节点。若在一般拘留的10天内,需关注案件进展,可及时咨询律师了解情况。
(二)如果处于特殊情况延长到14天的阶段,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延长的合理理由。
(三)要是属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情况,在最长的37天内,可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检察院审查的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