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撤销权是否行使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若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要按约定履行义务。
(二)要留意撤销权的除斥期间,重大误解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受胁迫方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其他情形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三)当事人不行使撤销权可能是为维持交易稳定等,但要明白放弃此权利意味着失去通过撤销合同改变效力的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