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行政拘留,在拘留期满释放后,若没有新的违法事实或证据,无需担心因同一违法行为再次被拘留,平时要注意规范自身行为,避免产生新的违法情况。
(二)对于刑事拘留,若因证据不足被释放,要配合后续调查,避免干扰侦查机关获取新证据。若因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依规定可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一般不用再担心同一事的刑事追诉。释放后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有漏罪或新的犯罪行为,否则会被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