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家电的处理取决于归属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区分婚前婚后购买情况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未处理前不建议私自取走。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有约定从约定。若离婚协议明确家电归属一方,该方有权取走。若没有约定,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家电,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方可以取走;婚后购买的家电,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未协商一致或法院未判决前私自取走家电,可能引发纠纷。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遇到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