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主体资格:要明确自己是否为享有上诉权的人,像一审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等。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上诉。
(二)确定上诉对象:仔细查看裁判文书,判断是否属于可上诉的范围,可上诉的判决是地方各级法院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三)注意上诉期限:严格遵守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15日内上诉,不服裁定的10日内上诉,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开始计算。
(四)准备上诉状:不能只口头上诉,要准备好书面上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