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登记机关驳回理由,若申请文件、材料有可当场更正的错误却未更正,马上更正后重新申请。
(二)若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按登记机关要求补充完善,准备好符合规定的材料再次申请。
(三)对驳回决定不服,依据《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复议或诉讼时,提供证明公司设立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争取撤销驳回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