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诉讼方面
1. 当一方有另一方承认与他人同居的录音时,无过错方应及时整理此录音作为关键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 可在财产分割时,依据对方过错情形,主张多分财产,同时可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二)在涉嫌重婚罪方面
1. 有录音证明对方承认与他人同居后,要积极收集其他能证明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比如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的相关文件等。
2. 整理好证据后,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与他人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