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应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同时注意收集对方相关行为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二)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准备好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
(三)离婚时漏分共同财产的,随时可要求分割,不过要保留好能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财产购置合同、产权证书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