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处理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双方应先尝试就债务分担达成协议,按照协议履行还款责任。
(二)若无法达成协议,需收集能证明债务是共同债务的证据,像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修缮费用凭证,共同生产经营的支出记录等,之后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对债务形成的作用等因素确定各自承担比例。
(三)债权人可向同居双方主张自己的权利,若一方偿还的金额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可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