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方面,若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要知晓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无需过度纠结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长,只要在三个月审限内宣判即为合法。
(二)刑事案件方面,适用简易程序时,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未超三年,法院会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同样不用过于关注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间,遵循整体审限即可。
(三)若遇到法院超过审限仍未判决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主动与法院协商,了解案件审理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