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各地政策和实际执行情况有所不同,常见情况如下:
依据地方政策确定
1.?按全额收取:部分地区规定,无论房屋是否空置,业主都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额标准缴纳物业费。其理由是物业服务企业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包括公共区域的维护、安保、绿化等,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例如,在一些小区,物业服务涵盖小区的整体环境维护、24 小时安保巡逻等,即使某套房屋空置,这些服务依然正常开展,所以业主需全额缴费。
2.?按一定比例减免:许多地方考虑到房屋空置期间业主并未实际享受部分物业服务,允许适当减免物业费。减免比例通常在 70% - 90%左右,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或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比如,某地区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按 70%收取,这是综合考虑了物业服务企业运营成本和业主实际需求做出的规定,既保障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运营,也照顾到了空置房业主的利益。
需满足一定条件
1.?通知物业:一般要求业主在房屋空置前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书面告知,告知内容包括空置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物业服务企业知晓并记录。例如,业主需填写专门的空置房报备表,提交给物业留存。
2.?确认空置事实: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会进行核实,确认房屋是否确实处于空置状态。部分地区规定,连续空置时间需达到一定期限(如3个月、6个月等)才能享受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比如,物业通过定期查看水表、电表读数,结合房屋外观及周边情况判断房屋是否有人居住,以此确认是否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
合同约定优先
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空置超过半年的,物业费按 80%收取,这种情况下就依据合同执行,即便当地有相关指导性政策,也以合同约定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