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女方要装修费是否可行需分情况。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装修,可主张分割增值部分;用婚前个人财产装修且有出资证明,可要求返还出资款;对方婚前房产无约定,需协商补偿数额,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若在婚内用共同财产装修房屋,装修费用已融入房屋,使房屋增值,离婚时女方有权主张分割增值部分。若装修费用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且能证明出资,那么女方可要求对方返还出资款。而对于对方婚前个人房产,装修后因使用有折旧损耗,双方应协商补偿数额,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结合装修折旧、市场价值等因素判决。若你在离婚涉及装修费分割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