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孩子有疾病,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除外;两周岁以上综合考量,能提供更好医疗资源和照顾的一方更有优势;八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不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判定核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这是基于孩子年幼对母亲的依赖等因素,但如果母方存在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况,就会有例外。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鉴于孩子患病需要长期照顾和治疗,法院会综合各方面情况。能提供更好医疗资源、有稳定收入负担医疗费用且有时间陪伴护理孩子的一方,显然更符合孩子成长需求,也就更可能获得抚养权。而八周岁以上孩子已有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尊重其真实意愿能让孩子在相对熟悉和愿意的环境中成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生活和医疗开销,这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如果大家在离婚涉及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