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挪用公款罪既遂的认定需看公款是否脱离单位控制及是否符合不同用途下的构成要件,“挪而未用”使公款脱离单位控制认定为既遂,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挪出并实际使用构成既遂,用于其他个人用途需数额较大且超三个月未还构成既遂。
法律解析:
挪用公款罪主要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当出现“挪而未用”情况,只要公款脱离单位控制,单位对公款的控制和支配权就受到侵害,所以认定为既遂。若将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如炒股,或非法活动如赌博,一旦挪出并实际使用,就构成既遂。而用于其他个人用途时,必须同时满足数额较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这两个条件才构成犯罪既遂。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来判断的。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与挪用公款罪相关的法律疑问,或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