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符合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夫妻不合理分割财产致被执行人偿债能力降低损害债权人利益这两种情形,可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且需按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当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像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的店铺等,这种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另外,若夫妻双方在债务发生后不合理分割财产,使被执行人偿债能力下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也可追加其配偶。但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债权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审查,符合条件就裁定追加。被追加人若不服,可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等途径维护权益。如果您在债务执行及追加被执行人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