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期间处于不确定状态,被追认前效力悬而未决,经有权人追认合同自始有效,有权人拒绝追认则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在被追认前,其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状态,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三十日内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若有权人进行追认,合同从一开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例如无权代理人签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就生效。若有权人拒绝追认,合同自始至终都没有效力,不过善意相对人能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就自身损害要求行为人赔偿,且赔偿范围不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能获利益。如果您在买卖合同方面遇到类似效力待定的情况,或者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