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以确认双方身份并便于后续沟通。
2. 双方自愿离婚的合议:明确表述双方均自愿离婚,并确认这是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3. 财产分割:全面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保险、住房公积金、补贴、房屋租金等,并明确其归属和交付履行的约定。财产描述需具体(如房产证号、车辆品牌及车牌),补偿款应注明金额、支付时间及逾期违约金。同时,要分清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确保不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不被错误分割。
4. 债务处理: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明确债务具体由谁来承担,债权由谁享有,以及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债务,由其自行承担等内容。对于共同债务,要在协议里约定好双方的分担比例。
5. 子女抚养安排: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建议细化至“完成高等教育”)、探视权安排(时间、地点、方式)及违约金条款。抚养费可约定“每年按本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率同步上调”,同时约定大额支出(如单笔超一定金额)按比例分担。
6. 其他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列明的事项:如居住权方面的约定(如有需要,可以约定离婚后的居住安排,如一方搬离共同住所等)、关于离婚手续办理时间及方式选择的约定、关于离婚协议书效力的约定、精神损害赔偿的约定(如果一方因家暴、婚内出轨等过错事项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等。
请注意,离婚协议一经登记即生效,事后反悔需通过诉讼撤销。建议在起草离婚协议书之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