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方申请鉴定的,先自行预付鉴定费,待鉴定结果出来,若属于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若不属于,费用由患方自己承担。
(二)医疗机构申请鉴定的,先由医疗机构预付鉴定费,同样按鉴定结果确定最终承担方。
(三)双方可就鉴定费的预缴与承担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协商结果执行。
(四)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判定鉴定费承担主体。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