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首先要确认男方是否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若有,需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确定男方存在上述行为后,要注意诉讼时效,在发现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不存在上述情况,女方难以再次分割财产,此时应接受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