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行政案件上诉期计算:一审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次日起十日内可上诉。如5月1日收到一审判决书,上诉期从5月2日起算至5月16日。
(二)刑事案件上诉期计算: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特殊情况:上诉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四)重要提醒:当事人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否则一审裁判生效,无法再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