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赠与合同成立生效,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在财产转移前撤销,不履行时受赠人可要求履行。财产已转移的一般赠与通常不可随意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和撤销有明确界定。一般赠与合同自成立就生效,但赠与人有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的权利。然而像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具有特殊性质和意义,赠与人不能在财产转移前撤销。若不属于不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反悔,赠与约定就无需再履行;若财产已经转移,就不能随意撤销了。对于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若反悔不履行,受赠人有权利要求其履行赠与义务。如果您在赠与合同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