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个人避免构成危险驾驶罪,要做到不追逐竞驶、不醉酒驾驶机动车。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时,严格按照额定乘员载客,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运输危险化学品时,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做出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如果因危险驾驶被追究责任,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若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