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符合可申请情形:先判断是否属于对公民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的情况。
(二)排除法定免责情形:查看是否存在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被判处刑罚等不能获得赔偿的情况。
(三)按法定程序申请:确定可申请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查,符合条件即可获得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