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在离婚后想主张抚养权,先留意是否出现法定情形,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以及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女方且女方有抚养能力等情况。
(二)出现上述情形,女方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友好解决抚养权变更问题。
(三)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女方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